关于组织申报校级科研平台的通知

校属各单位:

根据《幸福宝推广app网站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》(校字﹝2023﹞116号),现开展校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各单位申报的校级科研平台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、研究规划、建设目标与预期成果。各院部梳理已批准设立的科研平台情况(清单见附件1),确定是否继续保留延设或申请撤销。对拟申报立项的科研平台要进行充分论证,须认真填写《幸福宝推广app网站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2)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1.学校优先支持能够服务安徽新兴产业、主导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要的科研平台。

2.拟申报立项的科研平台,需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特色,切实推进应用型技术研究和产业学院深度合作,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和教师队伍建设。

3.预算规范合理,学校给于必要的经费支持并根据平台建设产出情况,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,持续资助平台建设。

4.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6月底。

科技处 

2024年424

附件:

1.幸福宝推广app网站已批准设立的科研平台清单.xlsx

2.幸福宝推广app网站科研平台建设责任书模板.doc

3.20231213 校字〔2023〕116号-幸福宝推广app网站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.pdf